系行政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领导下,遵照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二、制定本系的教育发展规划,确定本系所属专业、学科的建设方向,经校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各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制定教学计划,配备任课教师,开展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总结交流教学改革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组织系管和师生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活动,加强科研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科研任务。
五、加强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师资培养计划,加强学科梯队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优化师资队伍。
六、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认真做好本系的招生和毕业分配工作。
七、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
八、在完成学校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挖掘潜力,开展社会助学及有偿服务活动,努力改善本系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九、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本系计生、档案、保密、保卫、信息及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十、受学校委托,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十一、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