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总则
(一)党政联席会议是对系部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决策的最高形式,是系部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保证,必须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系部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二)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人员为系部党总支正、副书记、正副主任,必要时可请党总支支委、教研室主任等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政联席会议由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共同召集。根据议题的内容分别由党总支书记、系主任主持。
二、党政联席会议的内容
(一)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解决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二)研究制定我系工作计划,审定年终工作总结。
(三)研究确定系部发展方向与规划、改革方案。
(四)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五)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术梯队的选拔、培养工作。
(六)研究讨论教职工和学生奖励与处分
(七)讨论决定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有关问题。
(八)研究讨论系部绩效分配方案,安排管理经费使用,年终通报各种经费的使用、开支情况。
(九)向上级领导机关或部门提出重要请示。
(十)其它需要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的事项。
三、党政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和程序
(一)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二)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协商提出,并事先通报给与会人员。
(三)党政联席会议对议题要逐项研究,充分讨论,重大问题进行表决,如有分歧,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必要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请求裁决。
四、注意事项
(一)党政联席会议内容应该认真做好纪录,以备查阅。
(二)党政联席会议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外传会议讨论情况及不应公开的内容。
(三)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每个成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并由各分管负责人具体实施,实施情况或结果要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党总支书记和主任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系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