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党总支工作规范

2017年05月25日 20:27  点击:[]

                                         教育系党总支工作规范

一、党总支职责范围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保证学校行政单位各项批示的贯彻执行。

(2)指导教育系各党支部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做好教育系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师生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师生政治觉悟,优化师生精神风貌。

(4)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教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了解教育系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经常分析、研究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的状况,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6)促进教育系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领导工会、教职代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

(7)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教育、培养、考察、监督干部,考核上报学校提名干部人选。

二、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总支的各项工作。坚持党员大会制度,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决议,布置和报告总支的工作。负责检查总支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制定总支工作计划,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党总支的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党员素质,以增强党总支及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3)代表总支参加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教育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参与决策。

(4)负责教育系的统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及时与他们沟通,虚心听取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献计献策。

(5)领导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干部、师生的思想动态,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学习。

(6)负责本系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7)领导本单位的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帮助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8)加强辅导员工作,发动和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9)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全面负责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学生的考核工作,对学生的奖励、惩处,提出建议,提交教育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党总支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和掌握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交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正确掌握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党总支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教育系的思想实际,提出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的工作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历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组织党课学习,协同总支组织委员抓好对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

(4)指导和推动各党支部和群众组织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寓教于乐,提高职工素质;

(5)搞好宣传栏、网站宣传等工作,积极为校刊校报校网站组织稿源。

五、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的岗位职责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2)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

(4)对教育系的经济往来、经费支出及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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