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统一规范使用校园楼宇建筑名称的通知

2025年12月10日 15:08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厚植校园文化底蕴、凝练大学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统一规范使用学校楼宇建筑名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名称、严格标准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凡校内新闻宣传、公文处理、教学安排、学术交流、对外联络及其他一切公务活动,均须使用学校正式公布的楼宇建筑名称(详见附件),一律不得以楼栋编号替代。确需标注编号的,应将编号置于中文名称之后,并用括号注明。

二、分级负责、抓好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学习传达,确保全体师生员工人人知晓、严格执行。党委宣传部、校长办公室将联合开展不定期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更换更新网站、标识牌、展板、电子屏等各类载体内容,确保名称规范、统一、准确、美观。

新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楼宇,其名称待学校统一命名后另行通知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


附件:桂林师范学院楼宇建筑名称及对应编号一览表


校长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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